脑瘫外科治疗与康复
脑瘫是指从出生前到出生后1个月以内因各种原因所致的非进行性脑损伤,主要表现为中枢性运动障碍及姿势异常,常伴智力低下、语言障碍、癫痫等并发障碍。病因包括:产前胎儿脑组织的先天性畸形、病毒感染、化学物质和放射性损害、酒精中毒、吸毒等;围产期的早产、脐带绕颈、胎盘早剥、宫内缺氧等;产后婴儿感染、创伤等。损伤的51%发生于产前或围产期,只有16%发生于产后。由于医疗技术的提高,很多低体重婴儿得以生存,但脑瘫的发病率有所上升。早产3个月的婴儿若到第15个月时仍不会走路即可诊断为脑瘫。
治疗脑瘫的目的是改善功能,包括:语言表达及读写能力、日常生活能力(如进食、更衣等);行走能力(如独立行走、使用助行器等),以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治疗方法:包括
系统的物理疗法;作业疗法;药物,如肉毒杆菌毒素、鞘内baclofen注射、苯酚、安定等;各类支具、助行器;外科手术。理疗通常为首选的治疗方法,但目前尚无科学的依据证实其疗效。
手术治疗的意义是改善患儿的功能状况,为康复训练创造条件,同时预防畸形的出现和进展。脑瘫下肢手术的策略是尽可能一次将所有的畸形矫正,恢复下肢的持重力线,以利于站立行走和功能恢复,减少手术痛苦及更多的心理创伤。手术年龄最好为患儿可以行走且能够建立一个成熟的步态,此时患儿可以很好地配合康复训练,有利于更好的恢复。术后功能康复训练:功能训练的主要目标是增强非痉挛肌肉的力量,改善平衡功能,避免或减少关节挛缩,改善运动功能。人的神经一骨骼肌及其相连的骨与关节,完全遵循着用进废退的原则以适应需要的变化,对于脑瘫患者,更需强调功能训练的重要性。术后早期正确有效的功能训练,能充分调动患者的主观能动性。挖掘出自身的运动和生命潜力。
一般要求是膝、踝关节已制动者(长腿石膏),尤其是做了肌腱移位术的患者,术后第三天即应鼓励患者做抬腿运动,肌肉在石膏内做等长收缩运动,即静态肌力训练和肢体末端的关节活动。由于患肢肌肉收缩,既可促进肢体的静脉及淋巴回流,减少肌肉间的粘连,消除肿胀;又可减慢肌肉萎缩,给截骨处以生理压力有利其愈合。随着新型固定材料和矫形器的开发应用,膝、踝、足关节手术后,已经逐渐采用有限制动的方法,即制动期间关节可以间断做有限的运动,即动态肌力训练,且制动的角度也可以调整。一般术后一周即可下床,穿上石膏鞋扶助行器锻炼行走。某些患者拆石膏后,应佩戴一段时间的矫形器。脑瘫矫形器及辅助器具治疗的目的是预防畸形、矫正畸形。
擅长疾病:小儿呕吐,新生儿紫癜,小儿急性喉炎,小儿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小儿感冒,小儿肺炎,小儿慢性肾功能衰竭,新生儿低血糖症与高血糖症,维生素C缺乏病,新生儿低钙血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