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脂检查是对血液(血浆)中所含脂类进行的一种定量测定方法。血脂是血浆中的中性脂肪(甘油三酯和胆固醇)和类脂(磷脂、糖脂、固醇、类固醇)的总称, 广泛存在于人体中。它们是生命细胞的基础代谢必需物质。
(1) 总胆固醇(TC):正常范围在5.23—5.69毫摩尔/升。
(2) 甘油三脂(TG):正常范围差异较大,在0.56—1.7毫摩尔/升。
(3) 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正常范围是大于1.00毫摩尔/升。
(4) 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范围是低于3.12毫摩尔/升。
(5) 脂蛋白(a)[Lp(a)]:健康成人血清中浓度小于300毫克/升。
(6) 磷脂(PL):正常范围在1.3—3.2毫摩尔/升。
(7) 游离脂肪酸(FFA):正常范围在0.4—0.9毫摩尔/升。
异常结果:
(1) 总胆固醇(TC)
如果超过5.72毫摩尔/升,可视为血脂增高。
总胆固醇的水平主要取决于饮食、体力劳动、环境、性别和年龄。女性绝经后会明显上升;新生儿期浓度很低,哺乳后很快接近成人水平;随年龄增长也有增高趋势。
(2) 甘油三脂(TG)
如果超过1.7毫摩尔/升,为甘油三脂升高,是动脉粥样硬化和冠心病的危险因素。
如果低于0.56毫摩尔/升,称为低TG血症。见于一些脂蛋白缺乏的遗传性疾病或者继发脂质代谢异常,如消化道疾患、内分泌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肿瘤晚期、恶病质及应用肝素等药物时。
(3) 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
它的影响因素有很多,如年龄、性别、种族、饮食、肥胖、饮酒与吸烟、运动、药物等。
(4) 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
高脂血症患者LDL-C的治疗目标是在2.6毫摩尔/升以下。
增高:常见于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高脂蛋白血症等。
(5) 脂蛋白(a)[Lp(a)]
增高:可见于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心肌梗死、外科手术、急性创伤和炎症、肾病综合征和尿毒症、除肝癌外的恶性肿瘤等。
减低:可见于肝脏疾病,因为脂蛋白在肝脏合成。
(6) 磷脂(PL)
在肝脏合成最活跃,主要由胆汁和肠分泌,自粪便中排出。磷脂还是构成细胞膜的重要成分。
增高:常见于胆汁淤积、原发性胆汁淤积性肝硬化、高脂血症、脂肪肝、肾病综合征等。另外,他对于未成熟儿(胎儿)继发性呼吸窘迫症出现的诊断有重要意义。
(7) 游离脂肪酸(FFA)
正常情况下,在血中含量极微,而且易受各种生理和病理变化的影响。因此,不能凭一次检测结果来评判,要作连续的动态观测。
增高:见于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肢端肥大症、库欣症、肥胖、重症肝疾患、急性胰腺炎等。
减低:见于甲状腺功能低下、胰岛素瘤、脑垂体功能减低、艾迪生病。
需要检查的人群: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脏病的患者及肥胖人群。
不合宜人群:无。
检查前禁忌:
(1) 禁食,采血前一天晚10点钟开始禁食,次日早上9点至10点钟采取静脉血,即空腹12小时以上晨间取血。
(2) 取血化验前的最后一餐应注意忌用高脂食物;不饮酒, 因为饮酒能明显升高血浆富含甘油三酯的脂蛋白及高密度脂蛋白(HDL)浓度,导致化验结果有误差。
(3) 在生理和病理状态比较稳定的情况下进行化验。血脂水平可随一些生理及病理状态变化。如:创伤、急性感染、发热、心肌梗塞、妇女月经、妊娠等。
(4) 不要服用某些药物时检查,如避孕药、β受体阻滞剂(如:心得安),噻嗪类利尿剂(如双氢克尿塞、氯噻酮)、激素类药物等可影响血脂水平,导致检验的误差检查前一天不吃过于油腻、高蛋白食物,避免大量饮酒。血液中的酒精成分会直接影响检验结果。
检查时要求:抽血时应放松心情,避免因恐惧造成血管的收缩、增加采血的困难。
采用静脉采血进行检测。静脉采血前要仔细检查针头是否安装牢固,针筒内是否有空气和水分。所用针头应锐利、光滑、通气,针筒不漏气。先用30g/L碘酊棉签自所选静脉穿刺处从内向外、顺时针方向消毒皮肤,待碘酊挥发后,再用75%乙醇棉签以同样方法拭去碘迹。以左手拇指固定静脉穿刺部位下端,右手拇指和中指持注射器针筒,食指固定针头下座,使针头斜面和针筒刻度向上,沿静脉走向使针头与皮肤成30°角斜行快速刺入皮肤,然后以5°角向前穿破静脉壁进入静脉腔。见回血后,将针头顺势探入少许,以免采血时针头滑出;但不可用力深刺,以免造成血肿,同时立即去掉压脉带。针栓只能外抽,不能内推,以免静脉内注入空气形成气栓,造成严重后果。取下注射器针头,将血液沿试管壁缓缓注入抗凝管中,防止溶血和泡沫产生。
除卧床的患者外,受检查者一般应坐位休息5分钟后再抽血。静脉穿刺过程中止血带使用不应超过1分钟。
高血脂,黄瘤,老年人脑血栓形成,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肥胖症,高脂蛋白血症,不稳定型心绞痛,老年人高脂血症,Zieve综合征,老年人糖尿病性心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