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日期:2006年10月18日 修订日期:2010年11月26日 2011年2月11日 2011年3月1日
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
芬克斯
Dextromethorphan Hydrobromide Granules
Qing Xiu Suan You Mei Sha Fen Ke Li
本品为白色颗粒。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主要用于干咳。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或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咽喉炎、肺结核等,亦可用于因吸入刺激物引起的刺激性干咳。
15mg
口服,成人一次1-2袋,一日3次。儿童按每日每千克体重1mg氢溴酸右美沙芬计算,分3-4次服用。
偶有头晕,轻度嗜睡,口干、便秘及恶心等。
妊娠三个月内妇女及有精神病史者禁用。
痰多病人慎用。
孕妇慎用。
0. 1、不得与抗精神抑郁药物并用。
1. 2、本品不宜与乙醇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并用,因可增强对中枢的抑制作用。
2.
本品是中枢性镇咳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一般治疗剂量不抑制呼吸,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
本品口服后从胃肠道完全吸收,进入体循环前通过肠壁、门静脉及肝脏代谢(有首过效应)。血清中原形药物(右吗喃),浓度很低。口服60mg后,2-3.5小时,血清中原形药物浓度达峰值,Cmax为25.3±14.9ng/ml。文献报道本品代谢个体差异极大,有快代谢型、慢代谢型。代谢产物主要有3-甲氧吗啡烷、3-羟-7-甲吗啡烷、3-羟吗啡烷。主要活性成分3-甲氧吗啡烷在血中浓度最高,作用时间可超过8小时。口服后24小时内原形药及代谢产物的尿排出率为43%,0.1%的粪便排出。
遮光,密闭保存。
复合膜袋,每盒10袋。
二年
国药准字H10940069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湖南省益阳市银城南路 |
【邮编】 | 413000 |
【省份/国家】 | 湖南省 |
【电话】 | 0737-6351006 |
【传真】 | 0737-6351007 |
【主页】 | www.hansenzy.com |
【销售部】 | 0737-6351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