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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甲酚磺醛溶液

修订日期:200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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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聚甲酚磺醛溶液

素平

Policresulen Solution

Ju Jia Fen Huang Quan Rong Ye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聚甲酚磺醛。
化学名称:亚甲基二(羟基甲基苯磺酸)聚合物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8H8O4S]n
分子量:(200.212)n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抗微生物药>>其他抗微生物药

化药及生物制品>>妇产科用药>>其他妇产科用药

性状: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

适应症:

1.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霉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外阴瘙痒及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尖锐湿疣及加速电凝治疗后的伤口愈合;还可用于乳腺炎的预防(乳头皲裂的烧灼)。
2.外科与皮肤科:用子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如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等),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及用于尖锐湿疣的治疗。
3.耳鼻喉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规格:

36%(g/g)

用法用量:

1.妇科:用于阴道冲洗时,聚甲酚磺醛溶液按1∶5的比例以水稀释,而用于局部涂抹或敷贴时则无需稀释,通常烧灼每周进行1~2次。治疗前先彻底清洁宫颈及宫颈管,去除分泌物,为此可将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棉签插入宫颈管,转动数次取出,然后再将浸有药液的纱布块轻轻敷贴于病变组织,持续1~3分钟。用于止血时,用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无需稀释)的药棉压于出血部位1~2分钟即可达到止血目的。
2.外科、皮肤科及耳鼻喉科:用于止血时,可将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纱布按压在出血部位1~2分钟,止血后最好擦干残留药液。治疗局部烧伤、褥疮和肢体溃疡也可采用同样方法,以使其坏死组织易于脱落。治疗口腔粘膜与牙龈的病变时,治疗后必须彻底漱口。

不良反应:

聚甲酚磺醛溶液的用药初期,有时会产生局部刺激症状,但会很快消失,当治疗口腔病变时,请注意其高酸性可能损伤牙釉质。

禁忌:

怀孕期间,特别是妊娠晚期,任何宫颈内的局部治疗均应避免,宫颈外和阴道烧灼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聚甲酚磺醛亦不例外,此时应充分考虑药物对母婴的潜在危害,尽管动物试验表明此药无任何致畸作用,但人体试验的结果尚未获得,还不清楚哺乳期妇女的乳汁内是否会含有此药的活性成份。

注意事项:

1.聚甲酚磺醛会加强伤口的愈合过程。当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亦无需惊恐。
2.治疗期间避免性交,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
3.行经时停止用药。
4.注意防止聚甲酚磺醛与眼部接触。
5.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在水中浸泡(必要时加入1~2%的氯氧化钠)。
6.如果棉织物及皮革与本品接触后,必须在其未干前请立即用水洗净。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见禁忌。

儿童用药:

避免儿童接触。

药物相互作用:

0. 聚甲酚磺醛溶液只能局部应用,由于不能排除与其它药物的相互影响,故同一部位避免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药物。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考文献。

药理毒理:

聚甲酚磺醛的药理机制为:通过高酸和蛋白凝固作用破坏细菌、霉菌和滴虫。选择性地引起坏死或病变组织及柱状上皮蛋白变形。引起血管收缩和血浆蛋白凝固而止血。

聚甲酚磺醛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包括常见的革兰氏阳性菌、革兰氏阴性菌、霉菌和病毒,其中Gardnerella Vaginatis、厌氧菌滴虫和念珠菌对之尤为敏感。但Doderlein Vaginal flore(阴道乳酸杆菌菌丛)却基本不受其影响。目前此药尚无引起抗药性的报道。

聚甲酚磺醛对坏死或病变组织具有选择性的凝固排除作用,能够促进组织再生和上皮的重新覆盖。健康的鳞状上皮则不受其影响,而柱状上皮的胞浆和细胞核却可能在接触此药后发生肿胀,随后几秒钟皱缩。

毒理研究

50多年的临床经验证明,聚甲酚磺醛局部使用无毒性。

急性毒性

小鼠的LD50及静脉给药后为360mg/kg口服给药后为2400mg/kg;大鼠的LD50静脉和口服给药分别为400mg/kg和3500mg/kg。

小鼠的LD50为人类治疗剂量的200倍,大鼠的LD50为人类治疗剂量的300倍。

慢性毒性

对大鼠和狗分别以人类治疗剂量的40倍和9倍给药3个月,未发现相关的毒性作用。对大鼠祛毛的背部做聚甲酚磺醛皮肤耐受试验。在14天观察中的前10天使用不同浓度的聚甲酚磺醛(4%,11%和36%)涂抹,只引起一过性的皮肤发红,最多持续到第三次涂抹就会消失。

生殖毒性

对怀孕大鼠和兔的研究证明,聚甲酚磺醛无胚胎毒性或致畸作用。

致突变/致癌性

无本品致癌的相关研究,Ames试验证明聚甲酚磺醛无致突变作用。尽管目前尚无本品致癌的研究报道,但多年的临床应用未发现其有致突变或致癌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本品直接作用于宫颈局部组织,仅少量被全身组织系统吸收。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包装:

棕色玻璃瓶包装,每瓶10ml。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YBH08112005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4357

生产企业:

南京恒生制药厂

【企业名称】 南京恒生制药厂
【地址】 南京市溧水县经济开发区机场路18号
【邮编】 211200
【省份/国家】 江苏省
【电话】 025-57212809
【传真】 025-57226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