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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格拉司琼胶囊

核准日期:200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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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盐酸格拉司琼胶囊

欧普定

Granisetron Hydrochloride Capsules

Yan Suan Ge La Si Qiong Jiao Nang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格拉司琼。其化学名称为:1-甲基-N-(内向-9-甲基-9-氮质双环[3,3,1]壬烷-3-基)-1H-吲唑-3-甲酰胺盐酸盐。


分子式:C18H34N4O·HCl
分子量:348.88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消化系统药物>>止吐药>>5-HT3受体阻断药

化药及生物制品>>抗肿瘤药>>抗肿瘤辅助用药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适应症:

止吐药。用于:
1.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规格:

1mg(以格拉司琼计)

用法用量:

本品通过口服给药,与静脉、肌肉注射给药配合使用。
1. 成人:剂量一般为每次1mg,每天2次。
2. 儿童:剂量为每次20μg/kg,每天2次。
一般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为12小时后服用。

不良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禁忌: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应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
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
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
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
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吸收略有延迟。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多个体外及体内评估试验证实本药对哺乳类动物的细胞无遗传毒性。动物实验证实无致畸胎性,但于人体则无此经验。此外,本品亦无在母乳中分泌及排泄的资料。因此,下述规则应当遵循:
1.孕妇除非必需外,不宜使用;
2.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

对于儿童不推荐使用。

老年用药:

老年人无须调整剂量。

药物相互作用:

0. 与利福平或其他肝酶诱导药物同时使用,本品血药浓度减低,应适当增加剂量。

药物过量:

症状:一患者服用推荐剂量10倍后,只出现轻微头痛而无其他后遗症。
治疗:现仍无特异性解毒剂,若过量时,应予对症治疗。

药理毒理:

本品是一强效、高选择性的外周神经元和中枢神经系统内5-HT3受体拮抗剂。对因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和呕吐具有良好的预防和治疗作用。化疗、放疗及外科手术等因素可引起肠嗜铬细胞释放5-HT,5-HT可激活中枢或迷走神经的5-HT3受体,触发呕吐反射。本品可选择性地阻断这一反射的触发。由于本品的高选择性作用,因而不具有其他止吐药的副作用,如锥体外系反应、过度镇静等。

药代动力学:

本品口服吸收迅速且完全。血药浓度达峰时间为3小时。在体内分布广泛,血清蛋白结合率为65%。主要代谢途径为N-去烷基化及芳香环氧化后再被共轭化。消除半衰期在代谢正常者为8小时,代谢不良者为42小时。剂量的8%~9%以原形、70%以代谢物的形式从尿中排出;15%从粪便中排出,几乎全部为代谢物。老年人用药后药动学参数与年轻人无异。

贮藏:

30℃以下贮藏,不可冷冻,遮光密闭保存。

包装:

铝塑泡罩包装,6粒/盒。

有效期:

2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0341

生产企业: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企业名称】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经济开发区锦华路二段3号
【邮编】 610225
【省份/国家】 四川省
【电话】 (028)66537339 (028)66537386(投诉电话)
【传真】 (028)85884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