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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

核准日期:2007年03月26日 修订日期:2009年01月21日 2010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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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药典]

Noradrenaline Bitartrate Injection[药典]

Zhong Jiu Shi Suan Qu Jia Shen Shang Xian Su Zhu She Ye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
化学名称:(R)-4-(2-氨基-1-羟基乙基)-1,2-苯二酚重酒石酸盐一水合物。
化学结构:

分子式:C8H11NO2·C4H6O6·H2O
分子量:337.28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心血管系统药物>>血管活性药>>血管收缩药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遇光和空气易变质。

适应症:

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死、体外循环等引起的低血压;对血容量不足所致的休克、低血压或嗜铬细胞瘤切除术后的低血压,本品作为急救时补充血容量的辅助治疗,以使血压回升,暂时维持脑与冠状动脉灌注,直到补充血容量治疗发生作用;也可用于椎管内阻滞时的低血压及心跳骤停复苏后血压维持。

规格:

1ml:2mg。

用法用量:

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静滴。1. 成人常用量:开始以每分钟8~12μg速度滴注,调整滴速以达到血压升到理想水平;维持量为每分钟2~4μg。在必要时可按医嘱超越上述剂量,但需注意保持或补足血容量。2. 小儿常用量:开始按体重以每分钟0.02~0.1μg/kg速度滴注,按需要调节滴速。

不良反应:

1. 药液外漏可引起局部组织坏死。
2. 本品强烈的血管收缩可以使重要脏器器官血流减少,肾血流锐减后尿量减少,组织供血不足导致缺氧和酸中毒;持久或大量使用时,可使回心血流量减少,外周血管阻力升高,心排血量减少,后果严重。
3. 应重视的反应包括静脉输注时沿静脉径路皮肤发白,注射局部皮肤破溃,皮肤紫绀,发红,严重眩晕,上述反应虽属少见,但后果严重。
4. 个别病人因过敏而有皮疹?面部水肿。
5. 在缺氧?电解质平衡失调?器质性心脏病病人中或逾量时,可出现心律失常;血压升高后可出现反射性心率减慢。
6. 以下反应如持续出现应注意:焦虑不安?眩晕?头痛?皮肤苍白?心悸?失眠等。
7. 逾量时可出现严重头痛及高血压?心率缓慢?呕吐?抽搐。

禁忌:

禁止与含卤素的麻醉剂和其他儿茶酚胺类药合并使用,可卡因中毒及心动过速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缺氧?高血压?动脉硬化?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糖尿病?闭塞性血管炎?血栓病患者慎用。用药过程中必须监测动脉压?中心静脉压?尿量?心电图。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应权衡利弊慎用。

儿童用药:

小儿应选粗大静脉注射并需更换注射部位,在应用中至今未发现特殊问题。

老年用药:

老年人长期或大量使用,可使心排血量减低。

药物相互作用:

0. 1. 与全麻药如氯仿?环丙烷?氟烷等同用,可使心肌对拟交感胺类药反应更敏感,容易发生室性心律失常,不宜同用,必须同用时应减量给药。
2. 与β受体阻滞剂同用,各自的疗效降低,β受体阻滞后α受体作用突出,可发生高血压,心动过缓。
3. 与降压药同用可抵消或减弱降压药的作用,与甲基多巴同用还使本品加压作用增强。
4. 与洋地黄类同用,易致心律失常,需严密注意心电监测。
5. 与其他拟交感胺类同用,心血管作用增强。
6. 与麦角制剂如麦角胺?麦角新碱或缩宫素同用,促使血管收缩作用加强,引起严重高血压,心动过缓。
7. 与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由于抑制组织吸收本品或增强肾上腺素受体的敏感性,可加强本品的心血管作用,引起心律失常?心动过速?高血压或高热,如必须合用,则开始本品用量需小,并监测心血管作用。
8. 与甲状腺激素同用,使二者的作用均加强。
9. 与妥拉唑林同用可引起血压下降,继以血压过度反跳上升,故妥拉唑林逾量时不宜用本品。

药物过量:

持久或大量使用时,可使回心血流量减少,外周血管阻力升高,心排血量减少,后果严重,应即停药。适当补充液体及电解质,血压过高给予a受体阻滞剂,如酚妥拉明5~10mg静脉注射。

药理毒理:

本品为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是强烈的α受体激动药,同时也激动β受体。通过α受体激动,可引起血管极度收缩,使血压升高,冠状动脉血流增加;通过β受体的激动,使心肌收缩加强,心排出量增加。用量按每分钟0.4μg/kg时,β受体激动为主;用较大剂量时,以α受体激动为主。

药代动力学:

皮下注射后吸收差,且易发生局部组织坏死。临床上一般采用静脉滴注,静脉给药后起效迅速,停止滴注后作用时效维持1~2分钟,主要在肝内代谢成无活性的代谢产物。经肾排泄,仅微量以原形排泄。

贮藏:

遮光,密闭,在阴凉处保存。

包装:

安瓿 1ml×10支;安瓿 1ml×2支。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2020621

生产企业:

天津金耀氨基酸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天津金耀氨基酸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223号
【邮编】 300457
【省份/国家】 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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