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平台知识手册

匹多莫德分散片

核准日期:2007年05月25日

收藏

药品名称:

匹多莫德分散片

唯田

Pidotimod Dispersible Tablets

Pi Duo Mo De Fen San Pian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匹多莫德。
化学名称:(R)-3-[(S)-(5-氧代-2-吡咯烷基)羰基]-四氢噻唑-4-羧酸。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9H12N2O4S
分子量:244.26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免疫系统用药>>免疫增强剂

性状:

本品为类白色圆片。

适应症:

本品为免疫增强剂,可用于细胞免疫功能受抑制的患者反复发作的上、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泌尿系感染和妇科感染。

本品用以减少急性发作的次数,缩短病程,减轻发作的程度;也可作为急性感染时抗生素的辅助用药,

规格:

0.4g

用法用量:

将本品溶于水中后服用或吞服。

成人:
急性期用药:开始两周,每次0.8g(2片),一日2次,随后减为每次0.8g(2片),一日1次,或遵医嘱。
预防期用药:每次0.8g(2片),一日1次,连续用药60天或遵医嘱。

儿童:
急性期用药:开始二周,每次0.4g(1片),一日2次,随后减为每次0.4g(1片),一日1次,连续用药60天或遵医嘱。
预防期用药:每次0.4g(1片),一日1次,连续用药60天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偶见有恶心、呕吐、腹泻、皮疹等。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

注意事项:

高敏体质者慎用;因食物影响本药的吸收,所以本品应在两餐间服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未有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方面的资料,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严格遵守儿童用药的用法与用量,详见【用法用量】项。

老年用药:

尚无系统临床研究资料。

药物相互作用:

0. 尚未有本药与其它药物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资料及报道。

药物过量:

尚未有使用本品药物过量的报道,如遇药物过量,则需用常规方法如催吐、导泻、输液等促进过量药物排出。

临床试验:

本品于2004年5月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进行过18例临床试验,以国内同品种上市片剂为对照药物,对健康男性自愿者采用单剂量口服给药的方法,评价本品与对照药物之间的主要药动学参数、生物等效性和本品的相对生物利用度。试验结果表明:本品与对照药物具有生物等效性,且试验中未发现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

药理毒理:

药理作用

本品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口服免疫刺激剂,通过刺激和调节细胞介导的免疫反应而起作用。

毒理研究

重复给药毒性:大鼠连续52周灌服本品200、400、800mg/kg/日,中、高剂量组雌性动物体重明显增加,800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临床推荐最大剂量的4.9倍)组动物尿pH值和尿蛋白增高,组织学检查可见高剂量组雄性动物颈淋巴结外皮层细胞增加,少数雌性动物胃、十二指肠膨大部分粘膜增生,可能与给药有关。大鼠连续4周灌服本品1200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临床推荐最大剂量的7.3倍)可引起少数动物腹泻、镇静、反应性降低、活动减少和甲状腺轻度增大,但无组织学改变。Beagle犬连续52周灌服本品,剂量达600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临床推荐最大剂量的12.2倍)时,偶见少数动物腹泻、肾脏重量增加、肾小管轻微扩张和间质纤维增生,血清尿素氮和肌酐轻微增加。

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L5178Y细胞基因突变试验、CHO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哺乳动物HelaS3细胞DNA损伤试验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

一般生殖毒性:雌、雄SD大鼠经口给予本品剂量达600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临床推荐最大剂量的3.6倍),对生育力无影响,对F1、F2代仔鼠的生育力、躯体运动、行为和神经发育也无影响。

致畸敏感期毒性:致畸敏感期雌性SD大鼠灌服剂量达600mg/kg/日时,未见致畸性;静注250、500和1000mg/kg/日时,母鼠的摄食量减少、体重增加减慢。中、高剂量组动物着床率下降,但对胚胎发育无明显影响,无毒性反应剂量为250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临床推荐日注射的12.2倍)。在新西兰兔致畸敏感期灌服剂量达300 mg/kg/日、静注剂量达500 mg/kg/日,均未见致畸性。

围产期毒性:SD大鼠从妊娠每16天至产后第21天连续灌服剂量达600 mg/kg/日,静注剂量达500 mg/kg/日,对母鼠的一般状况、生育情况,F1代子鼠的存活、生长发育等均无影响。

药代动力学:

本品口服生物利用度45%。半衰期约1.66h,血浆清除率5L/h,表现分布容积30L,重复给药不蓄积。人静脉注射后95%以原形药物形式由尿排泄。

贮藏:

密闭保存。

包装:

铝塑包装;8片/板?1板/盒。

有效期:

暂定18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YBH10932006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718

生产企业:

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双桥路559号
【邮编】 100024
【省份/国家】 北京市
【电话】 010-65702290
【传真】 010-65702331
【主页】 www.lifeshine.com.cn
【说明】 原名:北京新里程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