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平台知识手册

维生素C注射液

核准日期:2007年03月30日

收藏

药品名称:

维生素C注射液[药典]

Vitamin C Injection[药典]

Wei Sheng Su C Zhu She Ye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C。
化学名称:L-抗坏血酸。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6H8O6
分子量:176.13
使用辅料:无水碳酸钠、亚硫酸氢钠、依地酸二钠、盐酸半胱氨酸。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维生素、矿物质、复方氨基酸制剂及其它营养>>维生素补充药>>维生素C补充药

性状: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适应症:

1、用于治疗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克山病患者发生心源性休克时,可用大剂量本品治疗。
2、慢性铁中毒的治疗: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螯合,使铁排出加速。
3、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症的治疗。
4、下列情况对维生素C的需要量增加:
(1)病人接受慢性血液透析、胃肠道疾病(长期腹泻、胃或回肠切除术后)、艾滋病、结核病、癌症、溃疡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热、感染、创伤、烧伤、手术后等;
(2)因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因营养不良,体重骤降,以及在妊娠期和哺乳期;
(3)应用巴比妥类、四环素类、水杨酸类,或以维生素C作为泌尿系统酸化药时(维生素C可提高乌洛托品效应)。

规格:

20ml:2.5g

用法用量:

肌内或静脉注射,成人每次100-250mg,每日1-3次;小儿每日100-300mg,分次注射。克山病心源性休克:首剂5~10g,加入2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缓慢注射。

不良反应:

1.长期应用每日2~3g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快速静脉注射可引起头晕、晕厥。

注意事项:

1.维生素C对下列情况的作用未被证实:预防或治疗癌症、牙龈炎、化脓、出血、血尿、视网膜出血、抑郁症、龋齿、贫血、痤疮、不育症、衰老、动脉硬化、溃疡病、结核、痢疾、胶原性疾病、骨折、皮肤溃疡、枯草热、药物中毒、血管栓塞、感冒等。

2.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
(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
(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
(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
(4)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
(5)血清胆红素浓度下降;
(6)尿pH下降。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
(7)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可引起溶血贫血);
(8)血色病;
(9)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可致铁吸收增加);
(10)镰形红细胞贫血(可致溶血危象)。

4.长期大量应用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孕妇大剂量应用时,可产生婴儿坏血病。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0. 1.大剂量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
2.与巴比妥或扑米酮等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
3.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
4.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
5.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
6.不宜与碱性药物(如氨茶碱、碳酸氢钠、谷氨酸钠等)、核黄素、三氯叔丁醇、铜、铁离子(微量)的溶液配伍,以免影响疗效。
7.与维生素K3配伍,因后者有氧化性,可产生氧化还原反应,使两者疗效减弱或消失。
8.本品与博来霉素、头孢唑林、头孢匹林、结合雌激素、右旋糖酐、多沙普仑、红霉素、甲氧西林、青霉素G、法华林等配伍禁忌。

药物过量:

每日1~4g,可引起腹泻、皮疹、胃酸增多、胃液反流,有时尚可见泌尿系结石、尿内草酸盐与尿酸盐排出增多、深静脉血栓形成、血管内溶血或凝血等,有时可导致白细胞吞噬能力降低。每日用量超过5g时,可导致溶血,重者可致命。孕妇应用大量时,可产生婴儿坏血病。

药理毒理:

本品为维生素类药。维生素C参与氨基酸代谢、神经递质的合成、胶原蛋白和组织细胞间质的合成,可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加速血液的凝固,刺激凝血功能,促进铁在肠内吸收,促使血脂下降,增加对感染的抵抗力,参与解毒功能,且有抗组胺的作用及阻止致癌物质(亚硝胺)生成的作用。

药代动力学:

蛋白结合率低。少量贮藏于血浆和细胞,以腺体组织内的浓度为最高。肝内代谢,极少量以原形物或代谢产物经肾排泄。当血浆浓度>14μg/ml时,尿内排出量增多。可经血液透析清除。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10-30℃)。

包装:

易折安瓿,20ml×5支/盒。

有效期:

18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4096

生产企业:

安徽联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安徽联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皖太和县大新镇人民路60号
【邮编】 236620
【省份/国家】 安徽省
【电话】 0558-8221059
【传真】 0558-8221059
【主页】 www.chinaliany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