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 胶体磷[32P]酸铬注射液
【汉语拼音】 jiaotilin[32P]suangezhusheye
磷[32 P]酸铬
本品为绿色的胶体溶液。
用于控制癌性胸腹水和某些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
(1)185MBq (2)370MBq
1.腹腔内注射,一次296~444MBq(8~12mCi),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注入,注射后24小时内必须经常变动体位,使放射性胶体在体腔内分布均匀。 2.胸腔内注射,一次148~222MBq(4~6mCi),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注入,一般4~6周后可重复注射。 3.胶体磷[[sup]32[/sup]P]酸铬一般不用于静脉注射。
腔内放射性胶体治疗很少出现全身反应。偶有乏力、头晕或恶心等胃肠道反应,并发症有白细胞减少,误入肠道和粘连包裹腔时可引起放射性肠炎或局限性放射性炎症。
1.癌肿晚期极度恶病质者禁用; 2.胸腹腔术后已有一定时间,形成局限性粘连或包裹性积液者禁用; 3.伤口渗液或因引流无法暂时关闭体腔者禁用; 4.白细胞、血小板明显下降,肝、肾功能极度不良者禁用。
1.本品仅限在具有《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的医疗单位使用。 2.治疗前应检查:血常规、血小板、肝肾功能;按胶体磷[[sup]32[/sup]P]酸铬注射途径预先用[sup]99m[/sup]Tc胶体显像,以确定有无腹腔内粘连。 3.尽量减少腔内积液,以免使注入的放射性胶体被稀释,此外,治疗后短期内不要抽液。 4.如误注入血管内,可使肝、脾及骨髓受到有害的照射。
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