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属于自身免疫性疾病,可以导致多系统、多脏器损害的,但这个病规范治疗也是可以治疗的很好的,系统性红斑狼疮的25年生存率,大于75%,很多系统性红斑狼疮也是很长寿的。
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预期寿命存在个体差异,不同患者发病过程、临床表现不完全一致。若病情稳定、积极科学治疗基础上,多数患者5年存活率可以达到90%以上,10年存活率在85%以上。但若未发病初期即出现严重脏器受累,如肾功能不全、神经脊髓病变等危险因素者,愈后相对较差,甚至过早出现死亡。目前多数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均可控制良好,带病生存。
系统性红斑狼疮目前虽然不能根治,但是及早发现后,经过合理治疗可以缓解,尤其是症状轻微的病人。目前1年存活率约为95%,5年约为80%,10年约为70.%。具体时间和患者病情严重程度,自身体质以及抗药性等多方面因素有关。系统性红斑狼疮一旦确诊,应立即采用糖皮质激素类,非甾体类抗炎药以及中医中药等联合治疗,同时要避免各种诱发因素。
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预期生命存在个体差异,不同患者发病过程、临床表现不完全一致。若病情稳定、积极科学治疗基础上,多数患者5年存活率可以达到90%以上,10年存活率在85%以上。
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生存时间,主要和发病年龄以及发病时内脏的损伤程度,后期医治是否依从性比较好有关系。如果早期发病时候症状比较轻,只应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物或者抗疟药物医治,就能维持病情稳定,之后能够定期随诊,监测是否出现脏器损害,这类患者多数不会影响生存时间,可以长期带病生存。
妊娠合并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情况如下:
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在病情缓解后可以正常怀孕,选择适当的时机妊娠,对孕期红斑狼疮的病情、胎儿的状况以及妊娠结局均有一定的影响。患者在孕前应进行咨询及评估,并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孕前准备。孕期应坚持使用泼尼松,以最低剂量达到控制病情,抑制红斑狼疮活动为目的,病情活动时应增加剂量。在分娩时也应增加激素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