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斑,绿豆至黄豆大,表面有鳞屑,以后逐渐扩大,边缘色素加深,略高于中心。中央色淡,可萎缩,整个皮损呈盘状。红斑狼疮主要表现为发热、关节痛、肌肉痛、面部蝶形红斑、口腔溃疡。
红斑狼疮是自身免疫性疾病,可累及皮肤及人体内脏各个系统。根据病情的轻重可分为不同的亚型。较轻红斑狼疮,只累及皮肤,比如盘状红斑狼疮,较重的红斑狼疮,既有皮肤的损害,又可累及内脏、血液系统,甚至神经系统。介于两者之间,是既可以累及皮肤,又可使内脏轻度受累的亚急性皮肤型红斑狼疮。红斑狼疮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性疾病。
儿童红斑狼疮发病初期会伴有轻微的瘙痒,但要避免搔抓引起皮肤破损,从而引起感染,因此建议及时治疗,避免搔抓。
小儿系统性红斑狼疮发病迅速,预后较差,属于侵犯多个系统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该疾病主要表现为体温升高、皮疹等,还可以侵犯泌尿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血液系统等系统。患者颜面有红斑,长期暴露于阳光下会加重,上胸和手肘部位会出现红斑,还会出现皮肤出血和溃疡。建议尽早治疗,避免疾病加重。
怀孕可能会得红斑狼疮。
女性在怀孕的时候,体内的雌性和孕激素都会出现失调,如果是遗传易感基因,再加上长期的劳累、感染等原因,很有可能会引起机体的免疫机制紊乱,从而产生自身抗体,从而引起狼疮。即使孕妇患有红斑狼疮,只要不影响重要的内脏器官,都可以继续妊娠,但若出现肾脏、肺脏、中枢神经系统、心脏等重要脏器功能受损时,应优先考虑母亲的安全。
红斑狼疮是自身免疫性疾病的一种。这种疾病不仅对皮肤有损害,还会损害肾脏、心脑血管、肺部、关节、肌肉等其他器官,是一种危害性很强的全身性疾病。红斑狼疮病分为两种,一种是盘状红斑狼疮,只对皮肤有伤害,会出现红斑、红疹、鳞屑等。另一种是系统性红斑狼疮,这种红斑狼疮对内脏以及其他器官都有损害。而且红斑狼疮发病缓慢,临床表现多样。
妊娠合并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情况如下:
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在病情缓解后可以正常怀孕,选择适当的时机妊娠,对孕期红斑狼疮的病情、胎儿的状况以及妊娠结局均有一定的影响。患者在孕前应进行咨询及评估,并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孕前准备。孕期应坚持使用泼尼松,以最低剂量达到控制病情,抑制红斑狼疮活动为目的,病情活动时应增加剂量。在分娩时也应增加激素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