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疮抗凝物质是抗磷脂抗体的一种。常见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结缔组织性疾病。如果狼疮抗凝物质偏高,容易引起习惯性流产,胎儿宫内停育的发生。如果狼疮抗凝物偏高,可以在相关人员的指导下服用药物进行治疗。需要连续治疗至少半年的时间。
指导意见: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建议去专业的医院就诊,请你不用担心,祝你有个健康的宝宝。
指导意见:你好,你的问题我认为应该去风湿免疫科进一步检查,结合专家意见进行治疗。请做好孕期的各项检查,就诊时告诉医生你在孕期,医生会有选择地为你治疗。
病情分析:你好,如果狼疮稳定期,停用激素和免疫抑制剂6个月以上,
意见建议:基本没有什么太大问题,但是怀孕期间如果病情反复,你也不能使用常规控制狼疮的治疗,这样对你自己非常不利,会缩短寿命。孩子出生后遗传到狼疮或其他免疫病的几率很高,
指导意见:系统性红斑狼疮属于免疫系统的疾病,需要长期服用药物,在妊娠期间也不应该停用药物,怀孕后容易发生妊高症和肾脏肝功能异常,并且容易发生血糖异常。应该怀孕后在内科继续治疗,不能停药。您的胎盘早搏不一定会再次发生,但妊娠后需要卧床休息。
病情分析: 您好!红斑狼疮患者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安全妊娠生育?由于红斑狼疮患者在妊娠头 3 个月容易发生流产,末 3 个月和产后能引起病情加重,因此红斑狼疮病人是否可以怀孕是有争论的.在我们的临床中,已观察到大多数女性患者在病情基本缓解基础上结婚,怀孕,生育.生育后病情仍然是缓解的,但是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
( 1 ) 病情基本缓解 6 个月以上.
( 2 ) 抗心肌磷脂抗体阴性.阳性者容易流产,死胎.
( 3 ) 强的松服 15 毫克以下的维持量或不服激素.
( 4 ) 怀孕后应在专科医师观察下定期随访,在有经验的医院产科分娩.
( 5 ) 由于胎盘能氧化强的松,使之成为无活性的 11 ?酮形式,保护了胎儿.因此母亲服用强的松对胎儿无影响.为防止妊娠期和产后病情恶化,视病情要增加剂量.病情稳定者可恢复原来剂量.
( 6 ) 地塞米松和 倍 他米 松不能 被 胎盘酶所氧 化,能影响胎儿,如 服这种 激素的病人需换成强的松.
( 7 ) 怀孕和哺乳期间要多补充钙质,否则会加速病人的骨坏死.
( 8 ) 哺乳期间强的松剂量宜在每天 15 毫克以下,最多不超过 30 毫克.
( 9 ) 孕妇禁用水杨酸盐,非 甾 体类消炎药,抗疟药.免疫抑制剂亦应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