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停药后三个月左右能完全恢复正常,肺结核是受到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的一种慢性呼吸系统传染性疾病。结核杆菌对肺部的侵蚀能力非常强,所以,在治疗肺结核的过程相对比较长。
肺结核病人应用抗结核的药物治疗6个月以后,如果经复查医师评估后予以停药,说明病病情己经恢复正常了,如果未恢复时医师是不会予停药的。但由于应用抗结核的药物治疗,可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小便颜色变深,肝功能损害。在停药2到3天后小便颜色可变浅,恢复正常。胃肠道反应可在7到10天后消失,肝功能损伤要2到3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
肺结核停药之后适当的调理一段时间,注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定期到医院去做复查,三个月后如果没有复发就可以表示正常了,但是即使正常了也要经常的锻炼,增强身体的抵抗力,还要注意饮食习惯,尽可能的避免再次感染。
肺结核患者在停药以后仍然需要定期复查,停药后的前三个月建议一个月复查一次,三个月到六个月复查一次,一年以后肺结核经检查仍为阴性的,就视为痊愈,这时就可以考虑怀孕的问题。
肺结核导致的肝损伤需要数月的时间来恢复,平常应该卧床休息,给予足够的热量与蛋白质、维生素类等全身支持疗法。多数病例在停药后能恢复。急性药物性肝损害如能及时诊断、及时停药,预后多数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