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婴儿肉毒中毒综合征要做病原学检查、毒素试验等检查。
婴儿肉毒中毒综合征需要做病原学检查,通常是将可疑食物、呕吐物或排泄物进行厌氧菌培养。婴儿肉毒中毒综合征还要做毒素试验,比如动物试验、中和试验、禽眼接种试验等,可以进行诊断,还可以判断毒素和定型。如果确诊,应该及时进行治疗,以免影响身体健康。
文献报告均未使用抗毒素治疗而经对症处理和呼吸监护后均获痊愈个别患儿须作机械呼吸性换气多数患儿须鼻饲
㈠抗毒素治疗 及早给予肉毒抗毒血清,在起病后24小时内或瘫痪发生前注入最为有效。静脉或肌肉注入5万~8万U一次,必要时6小时,后重复注射。重者以上剂量加倍。 ㈡支持及对症治疗 病初确诊或拟诊为本病时,应立即用水或高锰酸钾(1∶4000)洗胃并灌肠。病人庆安静卧床休息,注意保暖。咽喉部有分泌物积聚时用吸引器吸出。呼吸困难者给氧,必要时进入人工呼吸。天咽困难者用鼻饲或静脉滴注,发生肺炎等继发感染时给予适宜的抗菌药物。创伤型肉毒中毒患者,必须彻底清创,并给予抗血清。吡啶(pyridine)能刺激神经生芽,可缩短病程;盐酸胍有促进末梢神经释放乙酰胆碱作用,也可用于治疗肉毒中毒,但对严重的呼吸衰竭患者则无效。 婴儿肉毒中毒主要为支持和对症治疗。但有人主张口服或肌注青霉素,以减少肠道内的肉毒杆菌菌量,防止外毒素的继续产生和吸收。一般多不用抗毒血清。
指导意见:您好很高兴为你答疑,检查化验尿液,检查泌尿系统,确定是否有感染,是否有神经系统引起的
指导意见:您宝宝肉毒杆菌中毒是一种罕见和致命的麻痹中毒,由肉毒杆菌所引起。肉毒杆菌中毒初期导致身体虚弱,眼睛视力不清,感觉疲劳,说话困难。建议您积极配合医生对症治疗吧
【病原学】 肉毒杆菌系严格厌氧的革兰氏阳性梭状芽胞杆菌,其芽胞耐热力极强,在沸水中可生存5~22小时,干热180℃需5~15分钟始能将其杀死。10%盐酸经1小时和20%甲醛经24小时才能使芽胞死亡。肉毒杆菌孳生于土壤内,存在于家畜如牛、羊、猪等的粪便中,亦可附着于水果、蔬菜和谷物上。火腿、腊肠、罐头或瓶装食物被肉毒杆菌污染时,于缺氧情况下细菌可大量生长繁殖而产生外毒素,人摄食后即发生中毒。按照外毒素的抗原性不同,可分类A~G等7型。引起人类疾病者主要为A、B和E等3型,偶可由F型所致;引起婴儿肉毒中毒者则以A型和B型多见。肉毒杆菌外毒素是一种嗜神经霉素,毒力强大,百万分之一毫升即可使体重250g的豚鼠于4日内死亡;但不耐热,在80℃半小时或煮沸10分钟即被破坏,暴露于日光亦可迅速失去其毒力。毒素在干燥、密封和阴暗的条件下,可保存多年。毒素及其经甲醛处理的类毒素均有抗原性,注射于动物体内能产生抗毒素。
【发病机理】 肉毒杆菌外毒素经胃和小肠上段吸收,通过淋巴和血液循环到达运动神经突触和胆碱能神经末梢,干扰和阻断神经肌肉接头,释放乙酰胆碱,从而使肌肉麻痹。中枢神经系统一般无明显受累现象。尸检时肉眼和镜下所见并无特征性。 婴儿肉毒中毒的发病年龄均小于6个月,婴儿摄入肉毒杆菌芽胞或繁殖体,虽不含肉毒杆菌外毒素,但病毒可在婴儿肠道内大量繁殖并产生外毒素,外毒素吸收后可出现症状。近年来,国外报道成人也有类似发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