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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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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树林
主治医师
临沂市沂水中心医院
皮肤科
三级甲等
擅长:皮肤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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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您好,梅毒是一种常见的性疾病,常常是因为患者自身的不洁性接触等感染梅毒病毒引起的,我建议您积极注射青霉素进行治疗的,祝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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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伟
医师
性病科
擅长:病毒疣、生殖疣、宫颈疣、肛门疣、阴道疣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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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早期梅毒的在感染后两年以内,包括一期梅毒和二期梅毒,晚期梅毒的在感染后两年以上,即三期梅毒。晚期梅毒往往对人体的危害及其大,损害人体的内脏及神经系统,严重可导致死亡。
意见建议:梅毒这种疾病可以对患者的身体造成极大的损伤,并且临床数据显示,梅毒的致死率,以及致残率是比较高的,所以,在确诊梅毒疾病之后,一定要做到及时正规的治疗,这点很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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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孔文
医师
性病科
擅长:男女性生殖器疣、男女性病毒疣、宫颈疣、阴道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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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1对可疑病人均应进行预防检查,做梅毒血清试验,以便早期发现新病人并及时治疗; 2发现梅毒病人必须强迫进行隔离治疗,病人的衣物及用品,如:毛巾、衣服、剃刀、餐具、被褥等,要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严格消毒。以杜绝传染源; 3追踪病人的性伴侣,包括病人自报及医务人员访问的,查找病人所有性接触者,进行预防检查,追踪观察并进行必要的治疗,未治愈前配偶绝对禁止有性生活; 4对可疑患梅毒的孕妇,应及时给予预防性治疗,以防止将梅毒感染给胎儿;未婚男女病人,未经治愈前不能结婚; 5对已接受治疗的病人,应给予定期追踪治疗; 6督促病人彻底治疗,定期随访;
意见建议:1、为预防胎儿及新生儿感染,女患者妊娠期应积极治疗。妊娠28周前患原发性感染者,应中止妊娠。妊娠晚期感染者,经HSVⅡ培养证实,应在破水前剖腹分娩。 2、绝对禁止活动性梅毒患者与任何人发生性关系。梅毒消退无症状期可考虑使用避孕套,但并不能完全防止病毒传播。 3、家中有人患梅毒时,患者的内衣、床单以及被患者分泌物污染的用具可用煮沸或消毒液浸泡法消毒。在梅毒活动期,禁止性生活,以免被病毒传染。另外,夫妻一方患病时,另一方也应该前往医院检查、治疗。 4、提倡淋浴,不使用盆塘,洗浴后不直接坐在公共浴池的坐椅上;在公共厕所尽量使用蹲式马桶。 5、在梅毒发病的急性期,应避免用热水烫洗、摩擦、搔抓等刺激,防止水疱破溃糜烂,尽量保持局部干燥、结痂。继发感染时应同时进行抗感染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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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爽
医师
性病科
擅长:男女性生殖器疣、男女性病毒疣及各类病毒疣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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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解放后,由于党和政府有效地取缔了妓院,解放妇女,对性病进行广泛的普查普治,已于1959年在大陆范围内基本上消灭了梅毒。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及社会的发展,性病又在我国死灰复燃,特别是梅毒发病人数大大增加,发病人数急剧上升。
意见建议:主要是指非性接解传染。主要是接触梅毒患者的分泌物或被污染的用具,如沾有分泌物的毛巾、脚布脚盆、衣被,甚至于厕所的马桶圈等,均可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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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春
医师
性病科
擅长:病毒疣、 生殖疣、宫颈疣、 肛门疣、阴道疣以及HP...
问题分析:梅毒病菌可以经过皮肤或黏膜上的小小破裂伤口侵入到身体里,经过潜伏数天后,病菌生殖到足够的数目便开始发病。为此,要慎重看待破裂的伤口。
意见建议:当患者在生活中发现类似梅毒迹象的时候一定要就是发现及早治疗,以免错过最佳的时间,另外平时应该洁身自爱,定期去医院做身体检查,以便在第一时间内发现疾病,祝您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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