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湖北省卫生计生委获悉,近日由省卫计委会同司法厅、财政厅、保监局联合出台的《湖北省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到2015年底前,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参保率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达到90%以上。
医疗责任保险是对医疗机构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依合同约定进行赔付的保险,有利于患方及时得到经济补偿,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保障正常的医疗秩序。
近年来全国多地接连发生暴力伤医、扰乱医疗秩序的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此,湖北省《方案》规定,省卫生计生委将负责招标保险经纪公司,并委托其在各市州开展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工作。同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医疗责任保险投保情况纳入医改、“平安医院”考核体系,并作为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和等级评审工作的考核内容。
保监部门要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管,指导保险公司进一步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合同、条款,科学合理厘定医疗责任保险费率,增强医疗责任保险产品的吸引力和适应性。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司要定期开展案例分析,根据风险状况进行保费浮动调整,开发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满足医疗机构多样化、多层次的保险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