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根据教育部日前发布的临床医学教育改革通知,今年起,临床医学专业将不再招收七年制学生,调整为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即该专业学生在5年本科结束后,可直接读本校3年临床医学专硕研究生。
据了解,自2015年起,七年制临床医学教育(含中医、口腔、眼视光医学)调整为“5+3”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2015年之前入学的七年制学生和2015年及以后“5+3”一体化培养招收的学生,转入本校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时,均需占用当年研究生计划,办理相关手续后,将学籍注册为研究生。
按规定,完成5年本科学习后,转入本校3年研究生教育的学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自2015年起,七年制转为“5+3”一体化的学校和专业范围不再扩大。2010年以前入学的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按原计划培养毕业;2010年及之后入学的七年制学生,根据学生意愿及各校实际情况,可以在完成第5年学习后颁发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转入本校后3年的研究生教育阶段,也可按原计划培养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