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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男男传播“助涨”高校艾滋病疫情,需及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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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物探索 2015-08-12 10:44

8月1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疫情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 知》指出,近年学校特别是高等院校艾滋病防控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一些地方学生艾滋病疫情上升较快,传播途径以男性同性性传播为主。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通知》从以下4个方面对学校艾滋病防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一,建立学校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

《通 知》要求各地要建立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和定期工作会商机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至少每半年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辖区学校学生艾滋病疫情情况;疾病预防控制 机构要定期向有关学校通报本校学生艾滋病疫情;学校要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合作,共同采取防控措施,并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提高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针对性

《通 知》要求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落实各项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措施;将预防艾滋病教育与性健 康教育有机结合,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效果。此外,各省(区、市)要在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开展预防艾滋病教育试点工作;教育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将选择部分高 校开展试点工作。

第三,加强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和行为干预的服务工作

《通 知》解读中指出,首先,各地疾控机构要合理设置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其次,学校要向学生提供咨询检测点联系方式,引导有易感染艾滋病行为的学生主动进行 检测;最后,学校、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要为有易感染艾滋病行为的学生及感染者和病人提供行为干预、告知、随访管理及抗病毒治疗等服务。

第四,强化学校艾滋病防控工作保障

《通 知》强调,地方各级卫生计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预防艾滋病工作纳入本部门日常工作,建立学校艾滋病防控专家指导组,为学校提供技术指导和专业咨询服 务。要定期对学校艾滋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及时通报考核和检查结果。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将对学校艾滋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2020年实现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5%以下

今年年初,新华网记者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中国2014年新报告感染者和病人10.4万例,较前年增加14.8%;抗病毒治疗新增8.5万例,较2013 年增加21.2%。此外,国内15-24岁青年学生感染者占全国艾滋病感染者的比例2008年为0 .9%,2012年上升到1.7%。

目前,中国艾滋病疫情呈现四个特点:一是全国疫情整体保持低流行状态,但部分地区流行程度较高;二是经静脉吸毒和经母婴传播降至较低水平,经性传播成为主要 传播途径;三是各地流行模式存在差异,中老年人、青年学生等重点人群疫情上升明显;四是存活的感染者和病人数明显增多,发病人数增加。

6月16日,卫计委发布了《关于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版)》,到2020年实现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90%以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90%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 5%以下。

关键词: 卫计委 艾滋病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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