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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央财政下达补助资金111.24亿元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的用途,主要包括支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试点城市和二级及以下公立医院开展改革试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
公立医院改革是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根据改革任务要求,2015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新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66个。中央财政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按每个县补助300万元的标准下达补助资金59.31亿元,支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按每个试点城市一次性补助2000万的标准下达补助资金13.2亿元,支持第三批66个城市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使试点城市扩大到100个;
对100个试点城市所辖区,按每个区100万元的标准下达补助资金2.73亿元,支持二级及以下医院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按人均每年3万元的标准下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资金36亿元,支持12万名学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此外,为支持地方提前做好2016年公立医院改革相关工作,中央财政于近日提前下达2016年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98.0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