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病报销将不再分“城里人”“农村人”_医学进展-寻医问药-xywy.com

医平台医学资讯

资讯中心>医改政策> 看病报销将不再分“城里人”“农村人”

看病报销将不再分“城里人”“农村人”

收藏
来源:南方日报 2015-12-15 14:56

12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 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

延宕数年之久的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方案有望最终落地。

制度并轨后,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等,均可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实现统一的管理部门、筹资标准和信息系统。新农合基金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统一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

三大体制前世今生

据人社部最新统计,目前我国三项基本医保制度覆盖的人数已经超过13亿,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不过各地推进的并轨工作实际上只是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并轨,尚未触及到与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并轨。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992年,深圳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职工医疗保险改革,从而拉开了对我国职工医疗保障制度进行根本性改革的序幕。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在我国建立 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长达7年的改革试点为1998年我国全面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

1998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覆盖全体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 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 农民负担”.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后,有一类人被这两种制度都排除在外——城镇非从业居民:包括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以上述几类人群为主要参保对象。 策划统筹:郁石

整体上看,整合后的城乡医保制度优于原来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一是居民就医定点医院范围、用药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实现了与职工医保 资源共享。二是结算快捷省事,所有医保定点医院实现了刷卡就医、联网结算。三是门诊特殊病种增多,范围与职工医保相同。

城乡医保整合之路

●在21世纪初,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这三项基本医保制度逐渐落地。三大医保的整合一直是医保改革的一个重要话题。

●2012年前后,“十二五”规划和十八大报告进一步要求,整合城乡医保制度。

●2013年3月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曾提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职责要整合为由一个部门承担,并明确整合工作要在当年的6月底前完成。然而,由于方案未能统一,整合在当年并未完成。

●2013年以来,各界对于医保城乡一体化的呼声十分强烈。不过从全国范围来看,医保制度并轨任务进展缓慢,人社部经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卫计委经办 新农合导致的医保管理体制分割的局面未有明显改观,且在城镇化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待遇失衡和制度衔接上的问题,重复参保、待遇重复享受、多头报销等现象依 然存在。

●2015年4月,国务院在年度医改工作安排中再次提到,要在11月前“研究制定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和试点实施意见”.

●2015年12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延宕数年之久的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方案有望最终落地。

链接

各地试点情况

自天津市2010年率先整合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至今,已经有天津、青海、山东、重庆、广东、宁夏、浙江等七个省份或社保统筹地区完成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整合,并建立起统一的、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此外,新疆建设兵团也实行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上海市近日也宣布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建立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关键词: 医保 报销

医友评论2人评论)

匿名发表

最新评论

王艳梅 2015-12-25 20:42

这是大势所趋,也是人性化的体现,兼顾公平

王玉祥 2015-12-16 12:56

户口都不分城乡了,报销也不应该分城乡。

热门检索:糖尿病伤医基层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