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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是妊娠期的常见合并 症,严重者可引起心衰、颅内出血、胎盘早剥、胎死宫内等后果,临床医师必须给予重视,并采取合理措施降低血压。那么在治疗过程中如何才能兼顾母体和胎儿的 安全,避免踩中用药“雷区”?在2015年长城国际心脏病学会议上,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时春艳教授为我们作了详细的讲解。
一、妊娠期高血压的高危因素
1.初产妇
2.慢性高血压、慢性肾炎、糖尿病患者
3.风湿免疫性疾病患者
4.营养不良
5.肥胖
6.多胎妊娠
7.孕妇年龄:<18岁或>35岁
8.具有先兆子痫病史或家族史
二、妊娠期高血压的分类
根据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颁布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版)中的分类标准,可将妊娠期高血压分为以下几类:
1.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检测阴性。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为重度妊娠期高血压。
2.子痫前期
(1)轻度
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且伴有蛋白尿。
(2)重度
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伴有蛋白尿,或伴有其他症状或其他器官功能损害。
3.子痫
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
4.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既往存在的高血压或在妊娠20周前发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5.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慢性高血压孕妇,孕20周前无蛋白尿,孕20周后出现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或孕20周前有蛋白尿,孕20周后尿蛋白定量明显增加;或出现血压进一步升高等重度子痫前期的任何一项表现。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最新的国际和中国指南中,蛋白尿均不作为子痫前期和子痫的必须诊断标准。
三、降压原则
1.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的高血压孕妇应进行降压治疗。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的高血压患者也可应用降压药。
2.孕妇未并发器官功能损伤,收缩压应控制在130~150mmHg,舒张压应控制在80~100mmHg;如果并发器官功能损伤,则收缩压应控制在130~139mmHg,舒张压应控制在80~90mmHg。
3.降压过程力求血压下降平稳,避免波动过大,降压速度过快可导致颅内出血、胎盘早剥。
4.孕期一般不使用利尿剂降压,以防止血液浓缩,有效循环血量减少和出现高凝状态。
5.不推荐使用阿替洛尔和哌唑嗪。禁用ACEI和ARB。
四、常用降压药物
常用降压药物包括:α、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钙离子通道阻滞剂;中枢性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原则是先口服后静脉。
1.拉贝洛尔
50~150mg 口服,3~4次/d。静脉注射:初始剂量20mg,10min后如未有效降压则剂量加倍,最大单次剂量80mg,直至血压被控制,每日最大总剂量 220mg。静脉滴注:50~100mg加入5%葡萄糖溶液250~500ml,根据血压调整滴速,血压稳定后改口服。
2.硝苯地平
5~10mg口服,3~4次/d,24h总量不超过60mg。缓释片20mg口服,1~2次/d。
3.尼莫地平
20~60mg口服,2~3次/d。静脉滴注:20~40mg加入5%葡萄糖溶液250ml,每天总量不超过360mg。
4.酚妥拉明
10~20mg溶于5%葡萄糖溶液100~200ml,以10μg/min的速度开始静脉滴注,应根据降压效果调整滴注剂量。
5.硝酸甘油
主要用于合并急性心功能衰竭和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时的高血压急症的降压治疗。
起始剂量5~10μg/min静脉滴注,每5~10min增加滴速至维持剂量20~50μg/min。
6.硝普钠
50mg加入5%葡萄糖溶液500ml按0.5~0.8μg/kg/min缓慢静脉滴注。孕期仅适用于其他降压药物无效的高血压危象孕妇。产前应用时间不宜超过4h。
五、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的处理
原发性(慢性)高血压孕妇的预后取决于高血压的程度以及是否伴发了子痫前期。具体处理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轻度高血压孕早期可以不使用降压药。
2.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05mmHg或出现器官损害时,推荐给予降压治疗,血压控制目标为120~150/80~105mmHg。
3.首选药物有烟酸拉贝洛尔,钙拮抗剂。
4.ACEI、ARB、肾素抑制剂、盐皮质激素受体激动剂可造成胎儿泌尿系统畸形,孕晚期可引起羊水过少,应禁用。
5.有生育要求的慢性高血压患者,非特殊情况不宜选用ACEI、ARB、肾素抑制剂、盐皮质激素受体激动剂。
6.妊娠16~20周孕妇可出现生理性血压下降,注意调整降压药物的用量。
7.妊娠后半期注意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