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际上通用的抗结核药物有十余种,WHO制定的一线药物为异烟肼(I)、利福平(R)、吡嗪酰胺(P)、乙胺丁醇(E)和链霉素(S),除乙胺丁醇外均为杀菌药,是治疗的首选。
化疗原则:早期、规律、全程、联合、适量。
早期:早期杀菌,减少传染性。
规律:防止耐药的产生。
全程:提高治愈率,减少复发。
联合:提高疗效,防止耐药菌的产生。
适量:减少毒副反应。
化疗方案的确定需依据患者的既往治疗情况,排菌情况,耐药情况,病变范围和是否有伴发疾病等制定化疗方案。任何方案均包括强化治疗巩固治疗两个阶段。
抗结核药物常见的副作用
1、肝损伤:
较易引起肝损伤的药物: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对氨基水杨酸。
肝损伤为抗结核药物最常见的副作用,常表现为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或者黄疸,当异烟肼与利福平合用时肝损伤的发生率明显增高,常规剂量的抗结核药物往往导致转氨酶一过性增高,但当转氨酶大于正常值3倍以上或者出现黄疸时,所有抗结核药物必须停用,同时加强保肝治疗。
2、胃肠道反应
反应较明显的药物:对氨基水杨酸,吡嗪酰胺,利福平。
在确定为胃肠道反应前,需首先排除为肝损伤所致的胃肠道症状,主要表现为上腹部不适,胃纳差,恶心、呕吐,腹泻等。
3、关节症状
可引起关节症状的药物:吡嗪酰胺,链霉素。
关节症状的出现系因吡嗪酰胺的代谢物吡嗪酸抑制了尿酸的排出,而出现高尿酸血症所致,表现为关节酸胀、肿胀、强直、活动受限、血尿酸增加。当与利福平合用时由于利福平能抑制肾小管对尿酸的重吸收,可减轻其关节疼痛症状。链霉素偶尔也可导致高尿酸的发生。
4、神经系统反应
第八对颅神经损害:链霉素
表现为眩晕、头痛、恶心,严重时平衡失调。耳蜗神经损害表现为耳鸣、听力减退、耳聋。由于链霉素进入内耳淋巴液的浓度高于其他组织,因而易造成损伤,耳聋多在持续耳鸣后出现,停药后耳聋难以恢复。
周围神经病变:异烟肼,乙胺丁醇。
表现为四肢末端麻木,针刺感,触觉减弱,疼痛等等。营养不良和糖尿病患者大剂量应用时更容易发生。轻症停药数日即可消失,重症需用B族维生素对抗。
视神经炎:乙胺丁醇。
此反应为乙胺丁醇最严重的毒性反应,发生率与使用剂量成正比,视力损害多数患者发生在用药半年左右,在出现视力障碍前多有眼睑瘙痒,流泪,畏光等。视力障碍表现为视力减退,视野缩小或视神经炎。酗酒者、糖尿病患者视力损害发生率增高,程度较重。
中枢神经损伤:异烟肼,乙胺丁醇。
主要表现为记忆力下降、失眠、头痛头晕、兴奋或抑郁,诱发癫痫发作,严重时可有精神异常、幻觉等;
5、过敏反应
易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异烟肼,链霉素,利福平,对氨基水杨酸。
过敏反应亦为较常见的抗结核药物副作用,可有药物热、药疹、皮疹等,也可表现为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急性肾衰竭,严重时发生过敏性休克。轻者可对症并给予抗过敏治疗,重症需立即停药并住院给予肾上腺素及糖皮质激素治疗。
6、血液系统损害
易引起血液系统损害的物:异烟肼,利福平。
主要表现为粒细胞减少、贫血、血小板较少,出、凝血时间及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7、肾脏损害
易引起肾脏损害的药物:链霉素
肾脏损害主要发生在应用链霉素者,常与耳毒性同时出现,其受损程度随链霉素剂量增加而增多,主要损害近端肾小管,致上皮细胞退行性变和坏死,引起蛋白尿、管型尿。一般停药可恢复,严重者可出现氮质血症、肾功能衰竭。
8、其他
代谢内分泌症状:可出现糖代谢紊乱,电解质紊乱,甲减等
呼吸道症状:呼吸困难,诱发哮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