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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病人就诊时对乙肝和乙肝病毒携带混为一谈,在这里有必要和大家谈论一下这个问题。
乙肝病毒携带者:半年以上化验肝功能均正常,并且无肝炎症状,但乙肝五项(也称乙肝病毒标志物)异常;如HBsAg:阳性HBsAb:阴性HBeAg:阳性HBeAb:阴性HBcAb:阳性,这个化验单反映出1、3、5项均为阳性,又称之为大三阳;如果是1、4、5项阳性称之为小三阳,如:HBsAg:阳性HBsAb:阴性HBeAg:阴性HBeAb:阳性HBcAb:阳性,或者单独第五项阳性,其它四项均为阴性。乙肝大三阳说明病毒复制和传染能力很强,而乙肝小三阳则病毒复制和传染性明显下降。单独第五项阳性说明新进感染或既往感染过乙肝病毒,在条件好的大医院可以查乙肝六项,即HBcAb-IgM或HBcAb-IgG,HBcAb-IgM:阳性说明最近感染了乙肝病毒,如果HBcAb-IgG阳性说明以前感染过乙肝病毒。
乙肝病毒携带的患者暂时不需要治疗,因为这个时候机体对乙肝病毒处于一种免疫耐受状态之下,病毒对肝脏没有直接损伤,所以不需要抗病毒治疗。但要定期复查肝功能、彩超、胆汁酸等,以免出现肝炎、肝硬化等。同时要及时对配偶和家庭其他成员及时化验乙肝五项,如果乙肝五项全部阴性,要及时接种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以免被传染。乙肝病毒主要通过血液、性生活、母婴传播。如果其它几项均阴性,第二项是阳性,说明已经具有免疫抵抗作用,一般是不会被传染上的,除非有大量带有病毒血液或体液直接注入伤口或体内。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位病毒携带,在宝宝出生后及时给宝宝接种乙肝免疫球蛋白,然后在半月或满月后在按0、1、6月顺序接种乙肝疫苗,预防效果可以达到85%左右。
不知大家看出来没有,其实乙肝病毒传染的途径是很局限的,只能通过血液、性生活、母婴传播,对乙肝疫苗正常接种者如果一旦产生抗体,是很难被感染上的。2010-1-21卫生部等三部委发布了《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五项检查,同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也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五项检查服务。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在开展各阶段教育招生入学体检时,不得检查乙肝五项。用人单位在招工、招聘体检中,不得将乙肝五项检查列入体检标准,也不得要求应聘者提供乙肝五项检测报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五项检查服务。除报经卫生部核准的特殊职业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聘)用。用人单位不得以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辞退或解聘劳动者。
如果在复查中出现肝功能异常时说明已经出现肝炎,机体对病毒已经具有免疫抵抗,这时要及时就诊,进行抗病毒治疗,一般抗病毒治疗效果是不错的。如果彩超提示肝硬化,胆汁酸>10umol/L时一定要注意可能出现了肝硬化。也要及时就诊。在中国有930万乙肝病毒感染者,到最后发展到肝硬化或肝癌的患者只是少数,所以希望大家放下思想包袱,尽量不喝酒,戒烟,不使用有肝毒性的药物外,还要有一个健康乐观的心态,大部分乙肝病毒携带者同样可以像正常人一样享受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