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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烧伤面积
1.中国新九分法 适用于较大面积烧伤的评估。该法将体表面积分为11个9%,另加会阴区的1%,构成100%的体表面积。12岁以下小儿,头部面积较大,双下肢面积相对较小,测算方法应结合年龄进行计算。
成人体表面积中国九分法
2.手掌法 以病人本人五指并拢的1个手掌面积约为1%计算,适用于较小面积烧伤的估测或作为九分法的补充。
(二)烧伤深度
按组织损伤的层次,按国际通用的三度四分法将烧伤分为Ⅰ度、浅Ⅱ度、深Ⅱ度和Ⅲ度烧伤。Ⅰ度、浅Ⅱ度属浅度烧伤;深Ⅱ度和Ⅲ度属深度烧伤。
1.Ⅰ度烧伤 又称红斑烧伤,仅伤及表皮浅层,再生能力强。表面红斑状、干燥,烧灼感,3~7日脱屑痊愈,短期内有色素沉着。
2.浅Ⅱ度烧伤 伤及表皮的生发层及真皮乳头层。局部红肿明显,大小不一的水疱形成,内含淡黄色澄清液体,水疱皮如剥脱,创面红润、潮湿,疼痛剧烈。2周左右愈合,有色素沉着,无瘢痕形成。
3.深Ⅱ度烧伤 伤及真皮层,可有小水疱,疱壁较厚、基底苍白与潮红相间、创面湿润,痛觉迟钝,3~4周愈合,常有瘢痕增生。
4.Ⅲ度烧伤 伤及皮肤全层,甚至达到皮下、肌肉及骨骼。痛觉消失,创面无水疱,呈蜡白或焦黄色甚至炭化成焦痂,痂下可见树枝状栓塞的血管。因皮肤及其附 件已全部烧毁,无上皮再生来源,必须靠植皮而愈合。只有很局限的小面积Ⅲ度烧伤,有可能靠周围健康皮肤的上皮爬行而收缩愈合。
(三)烧伤严重性程度
主要与烧伤深度和面积有关,临**多采取综合性评估,以利病人分类治疗和效果评价。我国常用的分度法为;
1.轻度烧伤 Ⅱ度烧伤面积<10%。
2.中度烧伤 Ⅱ度烧伤面积10%~29%,或Ⅲ度烧伤面积<10%。
3.重度烧伤 烧伤总面积30%~50%,或Ⅲ度烧伤面积10%~20%,或Ⅱ度、Ⅲ度烧伤面积不足上述百分比,但并发休克、呼吸道烧伤或合并较重的复合伤。
4.特重烧伤 总面积>50%或Ⅲ度烧伤面积>20%,或已有严重并发症。
(四)治疗原则
小面积浅表烧伤的治疗原则是及早清创、保护创面,防治感染,促进愈合。
大面积深度烧伤的全身性反应重,其原则是:①早期及时输液,维持呼吸道通畅,积极纠正低血容量休克。②深度烧伤组织应早期切除,自体、异体皮肤移植覆盖。③及时纠正休克,控制感染,同时维护重要器官功能,防治多系统器官功能障碍。④重视形态、功能的恢复。
(五)护理问题
1.有窒息的危险 与吸入性呼吸道烧伤有关
2.体液不足 与创面大量渗出有关
3.皮肤完整性受损 与烧伤导致皮肤组织破坏有关
4.疼痛 与组织破坏、烧伤后炎症反应有关
5.有感染的危险 与皮肤屏障功能丧失、创面污染、机体免疫力低下有关
6.焦虑和恐惧 与病情严重、担心预后有关
静脉输液的护理
烧伤后2日内,因创面大量渗出而致体液不足。液体疗法是防治烧伤休克的主要措施。首先应建立通畅的静脉输液通道。
1.早期补液方案 我国常用的烧伤补液量计算公式:伤后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按病人每千克体重每1%烧伤 面积(Ⅱ~Ⅲ度)补液1.5m1(小儿1.8ml,婴儿2ml)计算,即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体重(kg)×烧伤面积(%)×1.5ml,另加每日生理 需水量2000ml,即为补液总量。电解质和胶体溶液的比例一般为2:1,深度烧伤为1:1,即每1%烧伤面积每千克体重补充电解质溶液和胶体溶液各 0.75ml。伤后第二个24小时补液量为第一个24小时计算量的一半,日需量不变。第三个24小时补液量根据病情变化决定。
举例:一烧伤面积60%、体重50kg病人,第一个24小时补液总量为:60×50×1.5+2000=6500ml,其中胶体液 为:60×50×0.75=2250ml,电解质液为:60×50×0.75=2250ml,水分为2000ml。第二个24小时,胶体液减半为 1125ml,电解质液减半为1125ml,水分仍为2000ml。
2.液体的种类与安排 晶体液首选平衡盐液,其次选用等渗盐水等。胶体液首选血浆,以补充渗出丢失的血浆 蛋白,也可用血浆代用品和全血,Ⅲ度烧伤应多输新鲜血。生理日需量常用5%~10%葡萄糖液补充。因为烧伤后第1个8小时内渗液最快,应在首个8小时内输 入上述总量的1/2,其余在而后的16小时内输完。补液原则一般是先晶后胶、先盐后糖、先快后慢,胶、晶液体交替输入,尤其注意不能集中在一段时间内输入 大量不含电解质的液体,以免加重低钠血症。
3.观察指标
(1)尿量:如肾功能正常,尿量是判断血容量是否充足的简便而可靠的指标,所以大面积烧伤病人补液时应常规留置导尿进行观察。成人每小时尿量大于30ml,有血红蛋白尿时要维持在50ml以上,但儿童、老年人、心血管疾病病人,输液要适当限量。
(2)其他指标:病人安静,成人脉搏在100次/分(小儿140次/分)以下,心音强而有力,肢端温暖,收缩压在90mmHg以上,中心静脉压0.59~1.18kPa(6~12cmH2O),说明血容量已基本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