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是药疹发生的外因,这是不言而喻。药物这个外因中有药物中的杂质、剂量、种类、用药途径、聚积作用及抗原性等诸多因素与药疹发生有一定关系,但相比之下,我们认为药物的抗原性是引起药疹最重要的原因。众所周知,药物大多数是小分子化学物质,只能算是半抗原,它必须与机体内蛋白质结合后变成全抗原,这时药物才具有抗原性。临床上使用抗原性越强的药物,其产生药疹的机会也就越多。如抗生素剂、解热镇痛药类、安眠镇静剂、磺胺药制品等四大类,是引发药物性皮炎最常见的药物,约占所有药疹的半数以上,当然还有抗癫痫药、吩噻嗪类等药品所引起的药疹、也甚引人瞩目。在这里必须指出,昔日认为药疹主要是西药引起的。但最近几年观察,随着中草药剂型创新改革和临床广泛应用,由中草药引发的药疹之报告也屡见不鲜,故应引为警惕。更值得注意的是,引起药疹的原因,有时较隐蔽而容易被疏忽,这大概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某些有药物作用的食物或饮料中所含色素或香料,它们的本质也具有药物之作用。因此,亦能引起过敏反应;第二,药物有时以意想不到方式进入机体,例如饮食注射过青霉素奶牛的乳,吃含有防腐剂或抗菌制品的食物,这时药物可不知不觉地进入人体;第三,交叉过敏,即对化学结构式相似的药物也引起过敏反应,象对普鲁卡因过敏的人,服用磺胺药后也可以引起药疹,因上述二种药物化学结构式很相似,以上情况,往往可导致误诊,故应予足够重视。
另外,药疹的发生尚有一个更为主要之原因,那就是人的因素,即人所共知的内因,换名话说,唯有人(具有过敏体质)对该药物产生了敏感性,否则也不会引起药疹,这是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起作用的缘故。因此,服药的人虽多,但发生药疹的毕竟是少数。
本病发病机理十分复杂,尚有不少总是有待今后研究阐明。但皮肤病学才倾向认为,大多数的药疹仍是变态反应所引起的。其主要根据如下:
一、药疹发生有一定的潜伏期,首次用药者须经4~20日的潜伏期,倘若致敏状态已形成后,则多数在十分钟至24小时内,即可发病。
二、药疹的发生与药物的剂量及其药理作用无关。已发生过药疹的人,即使应用该致敏药的很小剂量,仍然可再次发病。
三、某些病例可用致敏药进行脱敏。
四、痊愈后的患者,若应用与原致敏药物化学结构式相似的药物、亦可引发药疹,这就是前面已叙述过的交叉过敏;还有另一种情况,当病人处于敏感状态增高时,尚可对一些在化学结构式毫不相关的药物发生过敏反应,这便是所谓的多价过敏或多原过敏。
五、本病采用皮质类固醇激素、抗组胺类药等抗过敏治疗、可以获得良好的效果。
除此之外,某些药疹的发病机理可能与药物毒性作用或光敏感作用有关。前者象药物性剥脱性皮炎,一般认为该病是药物剂量使用过大或服用时间太久所致的毒性反应;后者如内服磺胺药后,一旦暴露于阳光下,就可能发生皮炎。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为“寻医问药网-医脉”,版权均归寻医问药网所有,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内容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