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5月至2016年5月,可确认的伤医事件有60起。
去年《刑法修正案九》正式生效。
今年三月,四部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
日前,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然而事态并没有像我们想象那样,“医闹”依然猖狂。
不禁让我想起好多年前对付医闹的场景!
“到医院,要么横着进来,走着出去;要么走着进来,横着出去”
那是我工作的第二年,刚刚开始独立上夜班,病房里一个“肝硬化腹水”病人,多次上消化道出血,保手治疗稳定,准备择期出院了,偏偏在我班上再次大出血了,什么药都用了,三腔二囊管也上了止不住。多科会诊,决定急诊手术。主任不在家,总值班我们钱院长,将我们刚进修回来的主治医生叫过来,问问会不会做“断流”,主治医生说没问题,只是主任不在家,不敢挑斤两。院长当即表态:“救命手术,还能迟疑?有后果我担,要你的刀干什么?救命。我陪着你们,不会的地方,我帮你翻手术图谱,这边再叫增援,争取时间,上台救人。”。
家属感动得什么似的,恨不得要跪下。手术进行得很顺利,下台的时候,月色初去,黎明初展,我们都挤在医院的值班床上,等我们睁开眼睛的时候,热腾腾的面条放在了床边。一种从未有的温暖,悄然而至。
到了早晨,病人失血太多,终无起色,出现器官衰竭了…
家属很有意见,说可能是因为医生不会手术造成的。我们院长拂然起身,桌子一拍:“你看到没有,这是我的医生。为救他的命,辛苦了一夜。没说谢谢就算了,害死他的,是病!医生看病!但救不了命!到医院,就两个结果,要么横着进来走着出去,要么走着进来横着出去。”
那时候没什么纠纷,家属虽有微言,回头还让村支书来打招呼,说谢谢!
“兄弟们,给我上,出了事我负责!”
这事,在我工作10年之后了,医患关系相对紧张。
有一次,我们脑外科主任收治了一个“重症颅脑外伤”,来时昏迷不睡,开了一刀,病情稍有好转,回头病人因为对冲伤,对侧再次出血,又开一刀,但脑水肿太历害了,再次手术后效果不好,病人再没醒来。
家属不理解,多次冲撞科室、院部,多次沟通无效后,最后将人放着,钱不交了,医院多次催告,家属开始找当事医生的茬。沟通办郑告,“有事,找医院。不可以纠缠医生,这是底线。”并特地让当事医生休息一段时间,调整一下心态。
大概是家属实在觉得找医院无望了,在当事医生恢复上班的第一天,带了十几个所谓道上的人。押着当班医生,冲开SICU,要医生跪在床边认错。
事情紧急,根本来不及通知公安部门,我当时的业务副院长带着医务处处长,召集大外科在场医生,与家属交流。“找医院可以,走法律途径可以,找上级主管部门也可以,但不可以伤害医生。这是底线!”
越是这样,家属越是胡来,眼见着我们的同事单膝着地了,我们院长扫一眼在场的同事们,“兄弟们,给我上,出了事我负责,把?p医生给我毫发无损地抢出来!”
一阵剧烈的肢体冲突,带头闹事的想逃,早己被我们其他科的同事,围得水泄不通了。等公安机关介入的时候,事态已经平息。
那时候,我三十来岁,血气方刚。至今仍记得我们副院长当时的模样,牙关紧咬,屈肘待张,几根稀疏的头发扬了又扬,目光如炬,只有脑门贼亮…
世界上没有救世主,只要人正心正,在法律的尊严里,拿起正义的力量,第一时间将“医闹”赶出去,行医才会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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