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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家医疗公安分局成立
14日,辽宁锦州市公安局医疗公安分局成立并正式接案。作为市委、市政府推进依法治市,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大举措,医疗公安分局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创,将担负起破解医患纠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市民平等就医权利的重要职能。
作为全国第一家专职于处置医患纠纷、打击违法医闹的公安机构,锦州医疗公安分局将协助做好医疗卫生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组织、联系、协调属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涉及医疗纠纷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预防和化解各类医患纠纷问题的发生;
保障广大医务工作者和就医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侮辱、威胁、殴打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公安分局的成立,势必依法果断处置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医闹行为
对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聚众滋事、堵塞大门等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经劝说、警告无效的,从严惩处组织、煽动的首要分子。
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或者携带斧头、菜刀、棍棒、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要及时发现;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法惩处。
锦州医疗公安分局地址:士英南街、市公安局对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接受涉医案件的报警、投诉。
报警投诉电话:110、2572090
刑法规定:“医闹”正式入刑 最高可判7年
据中国人大新闻网消息,2015年8月29日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将“聚众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罪”,变更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情节认定包括“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意味着“医闹”今后将入刑。
该刑种的处罚级别也被提高,从原本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提高为“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第三款中,该条还规定,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据新华社今年6月报道,此前,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晓兵表示,近年来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出台了《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等规定,各地政府也纷纷部署严厉打击扰乱医疗秩序行为,但是在刑法层面,对聚众扰乱医疗秩序行为并没有明确提出。
“以往出台的规定都是以‘通告’‘意见’等红头文件形式下发的,效力较弱,执行中存在政策阻塞,部门间难以形成管理合力。”中南大学行政管理系主任吴晓林说,“由于没有上升到刑法层面,各地在给‘医闹’定罪量刑时缺乏明确的法条支持,既影响了判决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也容易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
巢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内,患者家属摆放花圈并焚烧冥币。来源:视频截图
巢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内,患者家属摆放花圈并焚烧冥币。来源:巢湖网
公安机关出警维持秩序,现场人员汇集。来源:巢湖网
今天上午,安徽省巢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生疑似医闹事件。现场视频及图片显示,巢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内,聚集了大量人群。其中不少人头戴白毛巾,在医院大厅内焚烧冥币,现场一片混乱。随后当地警方前往维持秩序,协调处理此事。
下午,巢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回应中国青年网,证实了网上视频以及图片的真实性。该医院宣传科一位陈姓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患者12月11日呼吸衰竭死亡,家属要求医院赔偿,所以才有了今天早上发生的这一幕。“患者是因为脑梗塞引起的呼吸衰竭死亡,曾经在我们医院住院治疗过一段时间,但是经过医疗学术委员会讨论,患者的死亡医院并没有责任。”
院方告诉中国青年网记者,患者家属除了焚烧冥币、摆放花圈等干扰医院正常工作的行为外,还有打砸行为。“患者家属撕毁了我们医院咨询服务台上摆放的一些资料,打砸了桌椅等设施,有医务人员还被打了。”
该医院宣传科称,参与“医闹”的人员在今早7点30分左右就开始在医院附近聚集,“医院行政部门8点钟上班之后,他们用花圈把行政楼的出入口给堵了。一直从8点开始闹,最后我们就报警了。”
除此之外,该医院宣传科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疑似有专业医闹人员参与,“早上一共来了三十余人,如果仅仅是家属,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多?”但是对于是否有专业医闹参与,院方并不能确认。
患者死亡后,院方称,他们曾向患者家属表示希望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等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但依旧没有起到作用。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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