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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已满一周年。据统计,全国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9000万左右家庭中,60%的女方年龄在35岁以上,50%在40岁以上。不少高龄女性急着怀孕,却有心无力,怀不上孩子了。不孕不育成为想生育二孩家庭的最大心病。不少医生因此呼吁,适当放开代孕准入。对此,您怎么看?
我国法律明令禁止代孕
2001年,原卫生部曾出台《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其中第3条第2款指出:“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作为一种相对新兴的事物,代孕确实涉及一系列伦理问题,也对社会管理带来挑战。
国家为什么禁止代孕行为?据报道,卫生部2013年3月12日回应社会关于“借腹生子”问题时称,卫生部组织相关机构开展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相关政策研究,并邀请医学、法学、伦理学、社会学等领域的有关专家就代孕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大多数专家认为,代孕会带来诸多严重的法律、伦理和社会问题,扰乱社会伦理秩序,可能给代孕母亲和孩子带来身体和心理的伤害。
外国并非如此,比如在美国的一些地区,很多人认为代孕是一项善举,是帮助不能生育的家庭,在美国一些地区代孕也是合法的。不过美国各州代孕规定各有不同。
残酷现实
国家卫计委科研所临床医学中心副主任耿琳琳说,人的生育年龄和生育率呈负相关性,年龄越大,生育能力越低,再加上妇女的卵细胞逐渐老化,以及环境污染、电磁波辐射、化学品的影响,在未绝经期之前的10年内,妇女的卵泡质量会出现下降趋势。随着年龄增加,生育率呈明显下降趋势,到45岁以后,将近90%的妇女没有生育能力了,末次妊娠的平均年龄是40岁左右。她呼吁,加强伦理监督和技术监管,适当放开代孕。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生殖中心主任医师鹿群表示,年龄在生育中占非常重要的地位,年龄决定了卵子细胞的质量和数量。生育能力也随着年龄的增加而下降,一方面是卵巢储备功能下降,另一方面是流产率升高。
相比卵子,精子更脆弱。近年来,男性不育增高趋势比女性不孕还要明显。工作压力大,影响身体内分泌激素分泌,导致精子数量减少、精子运动能力降低和精子形态异常。男性中无精症、少精症、弱精症病人明显增加,生精细胞严重损害,精子质量下降,从而降低男性的生育能力。相关统计表明,男性每毫升精液所含精子数量降至目前的2000万到4000万个。
世界卫生组织(WHO)人类生殖特别规划署报告,世界范围内不孕不育率高达15%~20%,中国不孕夫妇约1500万对。治疗不孕不育的方法有很多种,比如药物治疗、试管婴儿、人工授精等。目前,一般性的药物治疗怀孕率为10%~15%,做试管婴儿的怀孕率为40%~50%,人工授精的怀孕率为15%~20%。如果自己没法生二孩,另一条路就是代孕,但我国严格禁止代孕。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认为,代孕过程中,即便精子和卵子都属于委托夫妻,孩子由另一个女性身体生产,也可能让某些人产生亲子关系错乱的感觉。在怀胎和分娩过程中,代孕者可能对胎儿产生母子情结,在孩子出生后不愿放弃,造成归属权争夺。
各方声音
北医三院妇产科主任医师王丽娜说,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能允许的就是志愿代孕,代孕母亲基本上属于无偿的行为。王丽娜呼吁,如今肿瘤发病率这么高,有的病人可能在30岁甚至更早把子宫切了,这么年轻就永远丧失了做母亲的权利,确实令人惋惜。她建议适当放开代孕准入,但要防止商业代孕。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教授王一方说,伦理不应该成为代孕技术的负担,而应成为促进技术有序发展的工具。对于失独家庭来说,夫妻双方处在精子、卵子尚可用的情况下,却已没有生殖能力了。代孕能解决失独家庭的生育问题。
北京大学医学部伦理学副教授尹秀云认为,代孕技术的应用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法律上的,一个道德上的。即便法律不允许,也不能把代孕悬置起来,完全不考虑。王一方说,代孕要有“刹车”,不能任意行驶。要把代孕技术放在一个特定的笼子里关着,但这个笼子不能太松,“牛栏关猫”是不行的。
曾有专家指出,科技发展到今天,这一类事情会越来越多,生命科学的技术对法律的挑战已经产生了冲击,禁止老人继承冷冻胚胎、禁止代孕虽然可以预防违法行为,却没有考虑到情理因素。
不过,也有观点认为,因为孩子是“代孕妈妈”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其已经把孩子当成了自己亲生的,尽管一些代孕协议中明确规定“代孕妈妈”将与孩子永不见面,但是,这种血脉相连的母子之情割舍得了吗?这无疑为今后的道德伦理纠纷埋下了祸根。就目前来看,一些代孕纠纷频发,不仅让当事人陷入道德困境,而且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可见,对于代孕,不能轻言“放开”。相反,就禁止代孕行为而言,只能加强,不可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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